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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嫩江市“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政策解读

2021/10/16 8.7k 阅读 435 点赞

2019年7月26日,黑龙江省水利厅下达了《关于初步调查全省“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目标的通知》,按照文件要求,水务局对全市农村供水工程进行了全面调研,上报了“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目标及投资需求调查表。2019年11月,按照《饮水安全中心关于开展“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摸底工作的函》(饮水发建函〔2019〕16号)要求,水务局对全市农村供水工程进行了复查,并据此提出了嫩江市“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工程建设内容。

2020年4月嫩江市水务局委托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编制了《嫩江市“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全市“十四五”农村供水项目建设和管理做出了部署安排。为切实做好《规划》落实工作,现就《规划》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

农村供水是一项保民生、得民心、稳增长的惠民工程,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内容。“十三五”期间,通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切实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保证农村居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规划》编制依据和基本原则

1、规划编制依据

本规划编制主要依据以下政策性文件及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规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2018年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2017年

(4)《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18-2018)

(5)《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

(6)《水利部关于推进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水农〔2019〕150号)

(7)《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19〕210号)

(8)《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水体函〔2019〕92号)

(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10)《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19)

(11)《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

(1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

(1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

(14)其它相关规划及技术规范。

2、基本原则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新标准的要求,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城乡融合发展、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要求,顺应农村居民对美好生活需求,坚持保障民生、建管并重、量力而行、可以持续的原则,切实落实农村供水保障地方责任,在全面摸底调查工程现状、查找薄弱环节的基础上,对现有农村饮水工程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监测,以完善水价机制、强化水费收缴为重点,全面推进建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为全市“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明确了目标任务。

三、《规划》主要目标

按照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到2025年,通过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综合采取改造、新建等方式,以及建立健全工程良性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和监管能力,全面提高农村供水保障程度。

到2022年,全市农村供水集中供水率达到95%,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自然村通水率达到90%;到2025年,全市农村供水集中供水率达到95%,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自然村通水率达到90%。建立完善“从源头到龙头”全流程的农村安全供水体系。

四、《规划》主要任务及措施

《规划》包括农村供水现状评价与预测、实施“十四五”农村供水规划的必要性、规划编制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总体布局、项目规划情况、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创新工程管护机制、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环境影响评价、财务分析、分期实施意见和保障措施等12部分。

主要任务:本次共需建设农村供水工程166处,覆盖供水人口123304人。总投资13799.52万元。分为5年完成。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水源井132眼,配套深井潜水泵132台,变频132台,水处理房123座,配套水处理设备123套,消毒设备123台,输配水管网934.26千米。

主要措施:

1、运行管护机制2、水价机制建设3、创新工程建设机制4、推进工程产权改革5、创新运行管护体制6、规范工程运行管理7、强化水质保障8、用水户参与。

为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强化组织领导、逐级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县、乡二级领导机构,并明确各自的责任分工。县、乡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逐级落实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明确到人。

原文链接:http://www.nenjiang.gov.cn/njs/c100476/202110/c11_5212.shtml

祁晓宁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