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黑办发〔2023〕6号),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黑财监〔2024〕35号)文件要求,嫩江市财政局于2024年8月13日至9月6日对嫩江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嫩江市经济合作中心和嫩江市经济开发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检查发现违规问题:主要存在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应计未计固定资产、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账务处理不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应采未采、报废资产未及时处理、内部控制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从检查总体情况来看,各被查单位基本上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财务工作,对检查工作较为重视,积极提供检查资料。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按照嫩江市财政局要求进行了整改,对各单位加强财务管理、用好财政资金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今后,嫩江市财政局将继续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监管力度,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事务发展。
嫩江市财政局
2024年9月12日
祁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