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嫩江市2023年度秸秆综合利用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嫩市政办发〔2024〕6号)文件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嫩江市博元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和嫩江县伊拉哈镇万客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作为利用主体,共计收购秸秆量50311.90吨,加工秸秆量38050.76吨,销售秸秆量38050.76吨,补贴标准为20.00元/每吨,共计资金761,015.20元。
现将补贴信息现予以公示,望社会予以监督。
附件:嫩江市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资金汇总表
嫩江市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0456-7524114
嫩江市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456-7522747
嫩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5日
祁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