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嫩江市自然资源局巡查中发现1处山皮石,
位于海江镇福胜村北侧五公里处。
因无法完全查明当事人,根据相关规定现对该批矿产品予以公告认领。
矿产品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矿产品归其所有的证明材料到嫩江市自然资源局认领,逾期未认领的或提供矿产品合法来源证据材料不足的将认定为无主矿产品,嫩江市自然资源局将对其依法依规处置。
特此公告。
嫩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8日
祁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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