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和省林草局文件的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嫩江市野生动物意外伤害应急预案》,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编制背景
近期,我省个别地市出现了多次东北虎、熊、狼等凶猛野生动物进入村屯和居民区附近,并发生咬伤人和咬死、咬伤家畜事件。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张庆伟书记和胡昌升省长专门作出了批示,王永康副省长也提出了工作要求。7月9日省林草局印发了《关于加强东北虎和熊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函》(黑林草函〔2021〕187号),并于7月12日召开了关于加强东北虎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视频会议,7月12日黑河市林草局印发了《关于加强东北虎和熊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通知》(黑市林草发〔2021〕85号),要求各地(市)抓紧以政府名义制定并印发野生动物意外伤害应急预案。
为提高我市防范和处置野生动物意外伤害能力,有效减少野生动物与人畜冲突,及时救助受伤的野生动物,特制定《嫩江市野生动物意外伤害应急预案》。
二、编制目的
为完善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体系建设,及时救护受伤野生动物,妥善处置野生动物特别是虎、豹、狼、熊等凶猛野生动物与人发生冲突,在野生动物突发事件中对意外受伤、患病的人和野生动物个体实施有效应急救助,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和野生动物安全,确保舆情稳定,保障社会稳定。
三、编制主要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野生动物意外伤害应急预案》
《关于加强东北虎和熊等野生动物保护动作的通知》
《黑河市野生动物意外伤害应急预案》
四、起草过程
按照上级要求,经报请市政府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我局参照《黑河市野生动物意外伤害应急预案》(黑市政办规〔2021〕12号),立足我市野生动物资源实际,组织人员起草了《嫩江市野生动物意外伤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方面专家、市直相关单位意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并通过了市应急管理局符合性审查和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五、主要内容
该实施方案共含7方面内容,分别为总则、工作原则、事件类型、组织管理、信息管理、应急响应、保障措施。
六、适用范围
适用于嫩江市境内涉及野生动物与人畜发生冲突和受伤野生动物的救治。
七、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2022年2月24日实施。
相关名词解释:
野生动物是指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政策原文:
http://www.nenjiang.gov.cn/njs/c100381/202205/c11_327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