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2024年,全市实施耕地轮作试点面积141.105万亩,试点1年,到2024年年底结束。其中:实施第一种轮作方式试点面积95.757万亩,第二种轮作方式试点面积38.485万亩,第三种轮作方式试点面积6.863万亩。
二、试点区域
2024年,以第三、四、五、六积温带为主,在全市14个乡镇辖区内的合法耕地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推广“一主多辅”种植模式,以玉米与大豆轮作为主,小麦、杂粮、薯类、经济作物与大豆轮作为辅。
三、技术路径
主要采取三种轮作方式:
第一种轮作方式:2024年耕地轮作试点地块前茬(2023年)必须种植玉米、小麦、杂粮(包含高粱、谷子、荞麦、燕麦、大麦、糜子等粮食作物,不包含绿豆、红小豆、芸豆、其他杂豆等作物)、薯类、经济作物,2024年必须种植大豆。
第二种轮作方式:2024年耕地轮作试点地块前茬2022年种植玉米等其他作物(不含杂豆、水稻)、2023年轮作种植大豆,2024年继续种植大豆。
第三种轮作方式:2024年耕地轮作试点地块前茬(2023年)必须为大豆、杂豆、玉米,2024年必须种植小麦或马铃薯或甜菜(其中甜菜前茬可以是马铃薯)。
四、补助对象、标准和方式
(一)补助对象。自愿参加耕地轮作试点,在试点乡镇辖区内合法耕地上,严格按照与乡镇政府签订协议书确定的内容(含地块信息、任务面积、技术路径、相关义务等)开展耕地轮作试点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自主经营的农户。耕地轮作试点补助对象是实际生产经营者,非土地承包者。
(二)补助标准。每亩补贴150元。
(三)补助方式。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乡镇、村两级将耕地轮作试点面积核实准确、确定是否为合法耕地并符合耕地轮作试点技术路径要求后,市财政局依据市农业农村局提报的试点面积,将补贴资金以“一卡通”方式发放给承担试点任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自主经营的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