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计划使用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200万元确定实施瑷珲镇北三家子村笨榨豆油加工项目,因土地性质为设施农用地,无法使用。经乡、村两级会议研究,申请该项目暂停实施。
为尽快推动我区民族乡村发展,落实民族乡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任务,综合考虑上级部门要求及少数民族村屯群众意愿,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变更调整:
1、暂停实施原计划投资200万元的瑷珲镇北三家子村笨榨豆油加工项目。
2、原计划投资700万元的瑷珲镇瑷珲村冷冻库房项目,建设资金调整增加至860万元。
3、原计划投资200万元的瑷珲镇欢洞村面粉厂建设项目,建设资金调整增加至240万元。
监督举报电话:12317或0456-6100078
联系人:车越
受理单位:爱辉区统战事务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黑河市海兰街139号
附件:关于调整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部分项目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