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2023〕34号)、《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黑财农〔2024〕1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爱辉区2025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安排意见批复公告如下:
1.瑷珲镇瑷珲村桦树汁生产加工配套项目。购置桦树汁加工生产配套设备1套,使用资金137万元,产业发展类。
2.瑷珲镇头道沟村冷水鱼加工项目。购置冷水鱼加工设备一套,使用资金312万元,产业发展类。
3.西岗子镇坤站村玫瑰花产业电力增容项目。购置200KVA柱式变压器一台,使用资金20万元,基础设施类。
4.新生乡新生村排水项目。新建排水管线600米、雨水口29个等,使用资金85万元,基础设施类。
5.上马厂镇新曙光村排涝项目。硬化路边沟(含过户涵、过街涵)5400延长米,使用资金180万元,基础设施类。
6.上马厂镇西山后村排涝项目。硬化路边沟(含过户涵、过街涵)4500延长米,使用资金150万元,基础设施类。
7.四嘉子乡大乌斯力村排涝项目二期。硬化路边沟(含过户涵、过街涵)6500延长米,使用资金200万元,基础设施类。
8.项目管理费。使用资金22万元。
监督举报电话:12317或0456-6100078
联系人:车越
受理单位:爱辉区统战事务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黑河市海兰街139号
附件: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安排意见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