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案件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承办的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第三十一批、第三十二批案件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日(2026年11月5日—2026年11月11日)。公示期间,广大群众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黑河市五大连池生态环境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单位:黑河市五大连池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456-6322873
通讯地址:五大连池市讷谟尔大街65号
黑河市五大连池生态环境局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