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和补贴范围:用于实施集中处理的专业无害化处理场。
补贴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黑农厅联规〔2021〕3号)要求,体长大于50cm(含)的每头补助70元,其中:中央和省级承担55元,县级承担15元;体长小于50cm的每头补助45元,其中:中央和省级承担35元,县级承担10元。
补贴时段和补贴金额: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我市委托哈尔滨银山无害化处理场实际集中处理养殖环节病死猪为10428头(其中大体猪4159头,小体猪6269头);《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的通知》(黑财指(农)【2025】44号)文件规定,经省统一平衡分配,认定此期间我市养殖环节病死猪补贴数为10400头(其中大体猪4140头,小体猪6260头)。中央、省财政下发补助资金446800.00元(4140*55元,6260*35元);市财政应匹配补助资金124700.00元(4140*15元,6260*10元),两项合计571500.00元。
申请程序:嫩江市畜牧兽医总站依据“智慧龙牧”APP手机客户端中的养殖环节病死猪已集中收储处理数据及照片等佐证材料,核对补助金额,呈文至市政府,经市长批示至市财政核付,经市财政复核后,将补助资金一次性拨付至实施集中处理的专业无害化处理场。
申请材料:由嫩江市畜牧兽医总站工作人员、无害化处理场、养殖场负责人经现场核对后三方签字并上传数据和照片,档案及汇总表详见“智慧龙牧”APP小程序手机、电脑端。
受理单位:嫩江市畜牧兽医总站
办理时限:指标文件下达后及时发放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海军13100945288
补贴结果:即将发放
监督渠道,地址:13100945288张海军
嫩江市嫩江镇育才大街4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