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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黑龙江省贫困重度残疾人有补贴 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

2014/07/17 1.9w 阅读 242 点赞

贫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 6月 3日 省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相关通知。

2014 年1月1日 前录入黑龙江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系统基础信息数据库(以下简称数据库)的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自 2014年 1月 1日 起 发放护理补贴; 2014年 1月 1日 后信息录入的,自录入次月起发放补贴,由县级财政或残联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本人。

须同时具备3个条件

1、具有黑龙江省户籍。

2、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视力,一级肢体,一、二级智力,一、二级精神残疾人,且信息已录入数据库。

3、所在家庭为生活困难的低保、低收入家庭。

付强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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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