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1号令)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过期矿业权清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26]-910号)等相关规定,嫩江县双山建筑用砂采砂场、嫩江县星火采石场、嫩江县鑫鑫采石场采矿许可证已过期无效,且采矿权人在采矿许可证过期后,未向我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经我局研究决定,拟按程序予以依法注销。请嫩江县双山建筑用砂采砂场、嫩江县星火采石场、嫩江县鑫鑫采石场采矿权人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我局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手续,逾期未来办理的,我局将依法直接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嫩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