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
重要文件重要文件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林地林木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1/06/21 1.6k 阅读 353 点赞

黑政规〔2021〕5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现就我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补偿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林地补偿标准适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相关规定,具体标准执行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原省农垦总局、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二、林木补偿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按其评估结果予以补偿。

三、林地、林木补偿资金直接支付给被使用林地、林木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链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林地林木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字解读链接地址:https://www.hlj.gov.cn/n200/2021/0604/c755-11018427.html

毕凌波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