逊发改联字〔2025〕1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黑龙江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和履行法定程序,经逊克县人民政府2025年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逊克县巡游出租车运价定价标准调整如下。
适用范围为逊克县城镇开发边界内,西至西山,东至东山湖别墅区,北至黑龙江干流,南至远景预留铁路线(包括经济开发区、良种场在内)。
一、基价里程
出租车基价里程均为2.5公里。
二、基本租价
出租车基价均为6.00元。
三、里程租价
计费方法:超过基价里程2.5公里后,加收每公里计程租价,计程租价为1.50元/车/公里。每0.5公里为一个计费单位(尾数不足0.5公里按0.5公里计费)。不超过基价里程的按基本租价收费;超过基价里程的,按实际里程计费(尾数不足0.5公里按0.5公里计费)。计价标准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四、夜间行驶费
夜间24时至次日凌晨5时,夜间行驶基价2.5公里租价为6元。超过基价里程2.5公里后,每车每公里在计程租价为1.50元的基础上另加收0.5元夜间行驶费。
五、等时费
走表计量运行中途停车的,每超过5分钟的加收1元。
六、空驶费
单程载客5公里以内不收空驶费,超过5公里其超过部分按每车公里计程租价加收30%空驶费。往返租车不收空驶费。
七、燃油附加费
建立燃油附加费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当92号乙醇汽油零售价格等于或高于9.44元/升时,由出租车行管部门向政府提出申请收取燃油附加费1.00元/车.次,达不到时不收取。
八、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高速公路通行费
出租汽车必须安装经检验合格的里程计价器,并按照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关于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定价标准的通知》2025年6月23日经逊克县发展和改革局和逊克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逊克县发展和改革局和逊克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定价标准的通知》(逊发改联字〔2023〕1号)同时废止。
注解:1.出租车等时费:是指当车辆因拥堵或乘客要求临时停车(如等人、中途办事)而导致车速低于一定标准(10公里/每小时)或完全停止时,出租车司机按等待时间额外收取的费用。
逊克县交通运输局 逊克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