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天独厚的高纬度气候生态条件,“欧亚之窗”的独特中俄风情,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让我市文游市场异常火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自身职能定位,始终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规范与发展并重”的工作原则,扎实开展监管工作,为旅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筑牢保障。
严格规范价格行为。发布《关于规范旅游经营者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提醒旅游景区景点及周边商户,合理制定价格,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避免出现违背市场规律的过高定价;依法明码标价,做好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公示,确保标价内容应当清晰、醒目、易懂,严禁在标价之外额外加价或收取未明确标注的费用;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得超标准收费或通过分解项目、强制服务、降低服务质量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园中园、票中票”等价格违法行为;禁止价格欺诈,明确禁止经营者实施低标高结、虚假折价、使用欺骗性价格信息、不履行价格承诺等各类价格欺诈行为。要求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引导行业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严管特种设备安全。聚焦大型游乐设施,围绕设施设备检验情况、作业人员从业资质、安全保护装置设置、应急救援预案、运行及维保情况记录等6个方面,构建多维排查机制,确保安全警示标志清晰、完整、醒目,便于游客识别和工作人员管理;确保摩天轮、高空秋千、游览索道等特种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杜绝“超期未检”“带病运行”;确保设施运行状态可追溯、维保责任可落实;严禁设施作业人员无资质、超范围作业。该局对辖区内45台景区观光车辆实施“一台一检”全流程检验,确保每一台车辆均符合相关标准,观光车驾驶员全部经培训后考试合格上岗。
从严整治广告乱象。强化广告科技监测,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大对旅游相关广告的监测力度,安排专人值守广告监测平台,4个月内累计完成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广告监测4077条次,及时发现并处置广告违规线索。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排查,对旅游景区及周边场所发布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累计排查景区景点11处,切实规范户外广告发布行为。加强法规宣传与指导,深入景区及旅游服务企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引导企业依法合规发布旅游服务广告,对11家广告经营主体开展专项行政指导,推动其建立健全广告承接登记、审查、备案全流程管理制度,督促落实广告三级审查规定,强化行业自律意识。
坚决守护食品安全。严把许可准入关口,严格执行食品生产、流通许可管理制度,建立“专人核查、全程服务”工作机制,从源头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质,杜绝无资质经营行为。强化全流程监管,聚焦食品生产流通全环节,将原料进货查验记录作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针对景区周边餐饮企业,大力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加强食品经营企业购销台账与“索票索证”核查,确保食品安全全程可追溯。提升检测保障能力,购置专业食品检验检测设备、加强检验人员专业培训,持续提升食品安全检测水平,依托“你点我检”小程序,抽取11类旅游热销食品,累计完成检测165批次,结果全部合格。畅通投诉维权渠道,优化12315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承诺24小时内为游客提供答复,提升游客消费安全感与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