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河市
政策政策解读

黑龙江省明年高考艺术类专业的招生考试管理办法已经出台

2013/01/04 8.1k 阅读 305 点赞

目前,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招生考试管理办法已经出台。与往年不同的是,根据教育部艺术类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最新公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目录,我省省内院校本科艺术类招生专业课除戏剧和影视文学类中的非省级统考专业外,其余各专业课全部实行省内统考。

专业课省级统考将于 20121215日 至 2013125日 进行,省外院校校考将于 201317日 至 26日 进行。省内院校本科艺术类专业课除戏剧和影视文学类中的非省级统考专业外不再单独设置校考。省外本科院校需在我省进行专业课校考的,省招考办将指定黑龙江东方学院为惟一考点,否则考试成绩我省一律不予承认。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必须按教育部近期公布的艺术类专业目录中专业招生,不得增设专业方向,禁止非艺术类专业按艺术类专业招生。

实行省级统考的专业包括普通高校美术类、音乐类(音乐学专业、声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专业)、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类(舞蹈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的专业课。参加院校专业课校考的考生无需参加我省(除美术类外)其他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省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高职(专科)院校,必须承认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

付强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解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