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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图解】黑龙江居民户口迁移今后不用“东奔西跑” 一地即可办结

2017/01/06 1.5w 阅读 147 点赞

记者2016年12月22日从黑龙江省公安厅获悉,从1226日起,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将全面启动户口迁移一地办结服务工作。这意味着,今后省内居民办理跨地市户口迁移手续不用再两地跑了,只要在落户地公安机关即可一地办结。

目前,黑龙江省一年约有20万人次办理跨地市户口迁移手续。按照以往的办理程序,申请人首先要到准备落户地区的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请,由派出所根据申请理由和条件逐级上报(有的需要县()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批,有的需要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批),经相应部门审批后,签发《户口准迁证》。然后,居民持《户口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再持《户口迁移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这样一来,迁移户口的市民需要两地奔波,带来诸多不便的同时也增加了办事成本。

2016年10月,黑龙江省公安机关优化发展环境便民利企30条新举措出台,其中有一项就是年底前全面启动户口迁移一地办结服务工作。经过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的多方努力,该项工作于近日完成,并将在1226日全面启动。

“一地办结”便民措施实行后,居民只需要到落户地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在15个工作日内收到批准通知后,可直接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不需要再回原籍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此项工作的启动,不仅为办理户口迁移的市民节省了时间,而且也省去了市民往返路费、住宿、餐饮、迁移证工本费等项开销。(作者:刘继滨雷蕾)

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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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政策解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