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名普查总体要求?
地名普查总体要求:科学安排部署,保证普查质量,确保普查安全,加强成果应用。
2.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就是要充分利用普查获得的全面、准确、权威的地名信息和数据,开发研制生产多层次、多种类、可满足不同需求的地名公共服务产品,不断提高地名公共服务能力。这些公共服务产品主要包括:地名图(集)、地名录、地名词典、地名志等综合类工具书;地名文化遗产重点保护名录等专科类工具书;地名故事丛书等知识性、趣味性较强的各类地名出版物;地名公共服务网站(地名查询系统);地名触摸屏;问路电话;导航产品;地名文化遗产宣传片等。
3.地名普查时间安排?
普查从 2014 年 7 月 1 日 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4年7月至12月,所有普查地区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搜集资料、制定方案、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完成所有地区的普查和各级检查验收工作。
第三阶段,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完成成果完善、上报、汇总工作,建立档案,开展普查成果开发应用等工作。
4.地名普查基本工作流程?
地名普查基本工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5.地名普查中的地名类别有多少类?
在普查试点工作中,根据地名学、地理学的学科分类原则,以《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国家标准为基础,结合普查工作实际,将地名划分为12大类。海域类地名在试点工作中已普查,不再涉及,本次普查仅包括除海域类以外的11大类地名。
6.普查中的地名具体包括哪些类别?
普查中的地名具体包括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陆地水系,陆地地形等11大类地名。
7.在地名普查工作中,地理实体按基本形态分为哪几类?
在地名普查工作中,地理实体按其基本形态特征,可分为“点状”、“线状”、“面状”三大类。
8.点状地理实体包括哪些?
点状地理实体包括村委会,居委会(社区居委会),城镇居民点,农村居民点,工矿点,农、林、牧场点,锚地,船闸.渡口,车站,收费站,停车场,加油站,灯塔,井,涵洞,发电站,基站,房屋,广场,体育场,城堡,墙,单位,瀑布,泉,山峰,山口等。
8.线状地理实体包括哪些?
线状地理实体包括公路,铁路,管道,道路(街巷),有轨交通线路,大型桥梁,大型隧道,灌溉渠,排水沟,渡槽,河(湖)堤,大型闸坝拦河坝,运河,河流等。
10.面状地理实体包括哪些?
面状地理实体包括各级各类行政区域,矿区,农、林、牧、渔区,工业区、开发区,边贸区、口岸,地片,区片,大型河港、大型航空港,水库,蓄洪(泄洪)区,灌区,大型公园、风景区、自然保护区,湖泊,面积较大的岛、洲,平原,盆地,高原,丘陵,山脉,湿地(沼泽),苔原,草原,森林,沙漠,戈壁,绿洲,台地。
11.地名归类的原则是什么?
一个地名只能归为一类,不重复归类。归类时,根据地名意义进行确定,按其首要属性进行归类。
12.地名普查数据质量要求?
地名普查数据包括属性信息和空间位置信息两方面的质量要求。属性信息要准确、完整。空间位置要精确,依据现有普查方式,空间图形位置测量误差小于20米。
13.地名调查的基本准则?
地名调查以地理实体是否实际存在为基本准则和依据,而不以现有地图和其他相关资料为唯一依据,地图和相关资料仅作为重要参考。对客观存在而没有名称的有地名作用的要进行命名,对实际名称与现有资料名称不一致的要进行标准化处理。
14.地理实体位置信息采集的方式和方法?
地理实体位置测量方式主要有图解法和实地测量法。在普查工作用图上能准确判定位置的,可采用图解法确定坐标。不能准确判定位置的,应到实地测量。各地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使用适宜的测绘通讯技术手段与设备(如GPS等卫星导航系统)进行地理实体位置信息实地采集。
15.地名不规范有哪些表现形式?
地名不规范现象主要有:一地多名,地名重名,一名多写,地名命名刻意崇洋、名实不符,地名译写不准确,地名用字不规范,地名含义不健康等。
16.地名标准化有哪些主要内容?
对普查中发现的地名不规范问题,按地名管理法规规定,对其进行标准化处理,主要内容有:
对有地无名且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
对一地多名、一名多写,或在一定范围内重名的地理实体,须确定一个标准名称。
对罔顾传统、刻意崇洋的不规范地名,予以更名和纠正。
对地名译写不准确、用字不规范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予以纠正。
对地名罗马字母拼写不准确不规范的,按照有关拼写规则予以纠正。
对带有区域性或有特殊文化含义的地名专用字和地名专读音,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进行审音定字。
17.少数民族语地名译写原则?
少数民族语地名,在各自民族语言、文字的基础上,按其标准(通用)语音,依据汉语普通话读音进行汉字译写.对约定俗成的汉字译名,一般不更改;多民族聚居区的地名,如不同民族有不同的称谓且无惯用汉语名称时,经当地地名管理部门征得有关少数民族群众的意见后,选择当地适用范围较广的某一种语种称谓进行汉字译写;少数民族语地名的汉字译写,应尽可能采用常用字,避免使用多音、贬义和容易产生歧义的字词。其他有关译写问题,根据国家有关地名管理法规规定进行。
18.地名标志如何普查?
新设置的地名标志以及此次地名普查前独立设置的、目前仍使用的地名标志均要测量标志位置,实地拍摄标志照片,填写地名标志登记表,将数据录入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
地名标志登记表主要内容:标志代码、标准名称、罗马字母拼写、民族文字、所在(跨)行政区、标志位置、设置单位、设置时间、生产厂家、材质、规格、标志照片文件名和标志照片等。标志代码指地名标志在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中的代码,由地名代码加2位数字组成,2位数字表示同一个地名设置的标志的个数,从01至99顺序排列。标志照片文件名指设置的地名标志实地照片的文件名称,文件格式为JPG,文件名由该标志的标准地名加2位数字组成,2位数字表示标志照片的顺序,如灵山01。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志登记表样式见附件3。
19.第二次地名普查需要填写哪些表格?
普查的地名,包括地图上增加的地名、删去的地名和更改的地名,县级地名普查办应填写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目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成果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志登记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用字读音审定申报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准化处理统计表等表格。
20.普查中遇到数据库中没有列出的地名类别如何处理?
数据库各类别地名中预留有收容类条目,即“其他”类。实际普查工作中,对数据库中未列出的,不能直接归类的地名,可根据该地名属性将其录入在最相近类别中“其他”类下,尽可能归人小类。如,高速公路上的服务区归人“2329”(公路运输——其他)类下。
21.普查用图有哪些保密管理要求?
普查所用的各种比例尺地形图,属国家涉密资料,须严格按相关保密制度使用和管理。
22.装载数据库管理系统的计算机有哪些保密管理要求?
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管理系统涉及的地名数据属于涉密信息,装载数据库的计算机不能接入互联网,不能使用移动存储设备传递数据。装载图形库的卫星导航系统等数据采集终端同样要做好保密工作。
23.各级地名普查机构名称的规范称谓?
各级地名普查机构名称的规范称谓分别是:省(自治区、市、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普查机构标准名称为xx省(市、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地区(盟)普查机构标准名称为xx地区(盟)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市辖区普查机构标准名称为xx市xx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简称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地名普查办。
各级普查机构公章均要按标准名称刻制。
24.地名普查成果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地名普查直接产生的成果包括:
1.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数据。
2.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目录。
3.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成果表。
4.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成果图。
5.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志登记表。
6.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用字读音审定申报表。
7.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准化处理统计表。
8.地名普查工作总结。
25.普查成果质量具体要求有哪些?
1.各项普查成果内容完整准确。图、表、数据库上的名称、位置与实地一致。
2.各种表格内容填写齐全、准确,文字简练、精准。
3.地名标准化处理合乎规范,没有遗漏。地名命名、更名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地名的专用字、专读音的来源及缘由考证详实、准确。
4.地名成果图,用字规范、标注清晰,位置和图式符号准确,标注内容准确完整。
5.地名标志设置位置正确,书写规范,内容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6.地名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考证详实、准确,资料来源明晰、可靠。
7.调查的项目、记录、录音、照片和表格填写等内容完备无缺。
8.普查成果数据录入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其中属性库和图形库实现逐一匹配,建立本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
26.普查验收内容包括哪些?
验收内容包括组织实施和普查成果两个方面。
(一)组织实施。
1.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2.地名普查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3.会议文件、领导讲话、纪要、座谈会记录等文字材料。
4.培训方案、教材、课件等文字或电子材料。
5.经费使用详细情况。
6.保密制度与保密措施。
7.搜集的各种地名相关史料。
8.普查工作图。
9.设置地名标志时形成的各种资料。
10.地理实体命名、更名和地名用字读音审定等材料。
11.地名普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音像资料。
12.地名普查检查验收报告。
13.其他有关资料。
(二)普查成果。
1.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数据。
2.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目录。
3.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成果表。
4.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图。
5.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志登记表。
6.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用字读音审定申报表。
7.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准化处理统计表。
8.地名普查工作总结。
27.上报国家的普查成果有哪些?
普查成果经国务院地名普查办审核通过后,由省级地名普查办组织汇总,上报国务院地名普查办。上报资料包括:
(一)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数据。
(二)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目录。
(三)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成果表。
(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图。
(五)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志登记表(数据库中的电子文档)。
(六)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用字读音审定申报表。
(七)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准化处理统计表。
(八)地名普查工作总结。
28.普查文件资料及成果立卷归档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普查成果经国务院地名普查办审核通过后,按民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的《地名档案管理办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等文件要求,做好地名普查的立卷归档工作。
立卷归档的主要内容:
(一)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二)地名普查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三)搜集的各种地名相关史料。
(四)地名普查工作图。
(五)领导讲话、会议材料、会议文件、经要、座谈会记录等文字材料。
(六)培训方案、教材、课件等文字或电子材料。
(七)经费使用详细情况。
(八)保密制度与保密措施。
(九)设置地名标志时形成的各种资料。
(十)地理实体命名、更名和地名用字读音审定等材料。
(十一)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数据。
(十二)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目录。
(十三)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成果表。
(十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图。
(十五)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志登记表(电子文档)。
(十六)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用字读音审定申报表。
(十七)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准化处理统计表。
(十八)地名普查检查验收报告。
(十九)地名普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音像资料。
(二十)地名普查工作总结。
(二十一)其他资料。
29.填写地名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的基本要求?
地名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是地名属性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包括地名形成的历史背景,标准名称及别名、简称、曾用名的命名理据(文化内涵)及演变的历史过程。对这些内容要认真考证,据实填写,力求详实准确。
一个地名有数种来历、含义说法的,要依照诸说并存原则记述;来历、含义不明,实在无法考证的,依照存疑待考原则,据实填写。
30.地名的历史沿革追溯到什么时期?
地名的历史沿革是指地名产生及演变的历史过程。每一条地名都有特定的产生背景、含义和演变轨迹。对每一条地名进行详实准确的考证是普查的重要内容。因此对每一条地名都要追根溯源,详细考证,记录其历史演变的全过程。
31.如何填写成果表中地理实体概况?
地理实体概况是指地名所指代的地理实体的性质、特征及文化内涵等。每一类地名所指代地理实体概况的相关信息构成均在工作规程第八条中做了详细规定,要按规定要求详细普查,准确记录填写。其中,历史文脉、特色文化、重要历史人物、事件及传说等信息要尽量丰富详实。
32.属性信息质量把关要求?
地名普查中,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地名、历史、地理、语言等方面的专家,对地名含义、历史沿革、地理实体概况等属性信息内容进行综合、全面、深入的考证与编写,切实保证地名属性信息的普查质量。
33.属性信息“密级”如何填写?
地名的“密级”是地名属性信息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指地名所指代的地理实体的地理坐标等信息的保密级别。地名登记表中的“密级”一栏统一填写为“秘密”。
34.经纬度填写应注意哪些问题?
不同类型的地理实体,经纬度的填写要求不同。面状地理实体和线状地理实体,如行政区域、河流、铁路等,需要填写经纬度四至,即经纬度的最大值和最小值;点状地理实体,如居民点、单位等只需填写其在地图上定位点的经纬度即可。
35.如何避免地名类别填写错误?
地名类别从备选项中选择,为可选项之一。如行政区划中乡级政区的地名类别只能在“乡”、“镇”、“民族乡”、“街道”中选取。
要认真分析所填写地名的类型归属,避免张冠李戴,填错类型。例如:“村”则不应填写到“行政区划”,县、乡、镇属于“行政区划”而不能填写到“群众自治组织”等。
36.数字信息填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数字信息填写时应注意数据库中地名各要素的数量单位,如汽车站的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不是“万平方米”、“公顷”、“亩”,特别是直接利用其它行业信息时要注意数量单位转换,避免出现单位错误或数量级错误。
37.实测地理坐标的精度要求?
实测地理坐标,应保证位置相对准确,测量误差要小于20米。
38.行政区域包括哪些?
行政区域包括:省级行政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行政区——地级市、自治州、地区、盟;县级行政区——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市辖区、特区、林区、矿区;乡级行政区——乡、镇、民族乡、街道、区公所。
39.“街道”与“街道办事处”在地名分类中的关系?
“街道”为乡级行政区的一种,“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归为“单位”类地名。
40.非行政区域包括哪些?
非行政区域指行政区外的人为划分的区域。按照工作规程,包括不作为行政区的矿区,农、林、牧、渔区,工业区、开发区,边贸区、口岸,军事区,地片、区片等。此外,工业园区、高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自贸区、新区(如两江新区)等也应归入该类别。
41.群众自治组织包括哪些,信息如何填写?
群众自治组织包括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居委会)。
在填写相关信息时,除村委会、居委会相关信息外,对其辖区的相关信息(如村的含义、历史沿革等),也要予以填写。
42.居民点包括哪些?
居民点主要包括城镇居民点,农村居民点,工矿点,农、林、牧场中的居民点等。
城镇居民点主要有居民住宅区、居民小区;农村居民点主要有自然村、片村、庄、屯、集、堡等;工矿点主要有工矿区中的居民点等。
43.有轨交通线路主要包括哪些?
有轨交通线路主要包括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
44.常见的具有地名意义的水利、电力、通信设施主要有哪些?
常见的具有地名意义的水利、电力、通信设施主要有井、水库、池塘、蓄(泄)洪区,运河,灌溉渠(含人工修筑的干渠等),堤堰(含河堤、湖堤、闸坝、拦河坝等),发电站(含火力、水力、风力、太阳能、核发电站等),输变电站等。
45.常见的具有地名意义的纪念地与旅游景点类主要有哪些?
常见的具有地名意义的纪念地与旅游景点类主要有纪念地遗址,公园、风景名胜区(点),自然保护区等。
46.普查中“亭、台、碑、塔”如何归类?
普查中的“亭、台、碑、塔”,独立存在的,没有明确人物、事件、典故、沿革等背景的,归入“建筑物”类。其余归入“纪念地、旅游景点”类。
47.常见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单位主要包括哪些?
常见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单位主要包括党政机关、民间组织、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军事单位等。
48.对规模较小地理实体的普查如何掌握?
对于规模较小的地理实体,如“井”、“排水沟”、“基站”、“管线”等,实际普查中,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其中有一定地名意义或历史意义、具备指向作用的进行普查和信息采集录入。
49.涵洞、堤堰等地理实体的相关信息中的“所在位置”如何填写?
涵洞、堤堰的“所在位置”,填写其所在(跨)的道路、河流、湖泊等地理实体的名称。如苏堤,所在位置为西湖。
50.历史地名的普查要求是什么?
历史地名指过去曾经使用过、目前已不再使用的地名。此次普查,对第一次地名普查后产生的历史地名要进行普查,录入数据库,同时各地根据普查能力和实际需要,尽可能对更久远的历史地名进行普查。地名普查成果图上不标注。
51.数据库中标绘行政区域界线的要求?
普查工作规程要求,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和已勘定的乡级行政区域界线要标绘到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1:5万矢量图上。
为了避免各县在普查中标绘同一条行政区域界线时出现不一致现象,对变化的地级、县级界线和已勘定的乡级界线,建议由省级普查办组织相关人员提前进行标绘。
52.多媒体信息的填制要求?
多媒体信息,指普查期间采集的照片、图片、录音、录像等资料。各类多媒体信息要能准确、真实反映地理实体的样貌、特征及地名的读音等相关信息。
53.地名普查各种表格的编制单位如何填写?
普查中涉及到的各种表格(如登记表、成果表等),其编制单位填写为:××县(市、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54.地名在矢量图上的定位原则是什么?
地名在矢量图上注记的位置,点状地理实体的地名按定位点的右、上、左、下顺序选位注记,线状地理实体的地名按地理实体走向散列式注记,面状地理实体的地名在范围内或中心处注记,注记不能压盖地名位置图式符号。
55.地形图的选用?
普查基础工作用图和矢量图统一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5万地形图,地名密集地区也可使用1:1万比例尺或更大比例尺地形图。
56.地理实体在工作图上定位点的符号类型?
在工作图上,地理实体定位点的符号类型只有点状符号和线状符号两种,无其他类型。
57.跨省地名的审定原则是什么?
跨省级行政区域界线地理实体名称,相关省表述不一致时,要充分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报国务院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核定标准名称,并按国家地名管理有关法规中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
58.在进行图库匹配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图库匹配时,要保证所有录入的地名都建立连接关系,图库匹配率应为100%。注意在建立连接关系时,是地名与地理实体的定位点之间建立连接关系,而不要与注记位置建立连接关系。地名与面状地理实体建立连接关系时,要注意避免与地图上的面状地理实体符号本身建立连接关系,而要与其定位点建立连接关系。线状地理实体由多段组成的,建立连接关系时,要注意其连续性、完整性,不要遗漏。
59.同一地图要素对应多个地名如何处理?
可采取同一地图要素多地名连接的方式,将多个地名挂接在同一地图要素上。例如某政府大楼内有多个单位,此时只需要在地图上标注出该政府大楼的位置,其他单位名称通过“图上连接”功能即可挂接在该地图要素上,而不用在同一位置标注多个点。
60.在数据库图形数据中,对地名的修改整饰有哪些内容?
对照工作图,对有变化的地名,在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图形数据中进行标绘和修改:删除不存在的地名;对变化的地名进行位置、名称、属性的修改;通过“地名信息”中图库匹配的功能,逐个检索标准地名,添加新增地名。利用图上标注或输入地名经纬度对其具体位置进行标注;对相互叠加的注记进行方位或显示级别的调整。
61.地名代码第二段填写为“999”的主要有哪些地名?
地名代码一般由系统根据该地名所在行政区域以及地名类型自动生成。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那些跨两个以上乡级政区的地理实体,其地名代码的第二段不应填写为其中任何一个乡级政区的代码.而应填写为县本级的代码,即“999”。
62.罗马字母拼写应注意哪些问题?
1.由专名和通名构成的地名,专名和通名分写。不易区分专、通名的,一般连写。
2.凡以a、o、e开头的非第一音节,在a、o、e前用隔音符号“”隔开。
3.专名或通名中的修饰、限定成分,单音节的与其他部分连写,双音节和多音节的与其相关部分分写。自然村镇名称不区分专名和通名,各音节连写。通名已专名化的,按专名处理。
4.地名中的数词一般用拼音书写。地名中的代码,街巷和企事业单位名称中的序数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5.汉语地名按普通话语音拼写。地名中的多音字和方言字,根据审定后的读音拼写。地名拼写按普通话语音标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