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社会监督力度,按照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与《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25]224号)文件要求,现将嫩江市2025年第三批稳岗的64户合格企业名单及返还金额公示如下(详附件,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5年9月18日起至2025年9月24日止),如对此公示有异议,请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嫩江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456-7529069
点击下载附件: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第三批64户汇总表
嫩江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