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二批历年秸秆综合利用补助结余资金(统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部分)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村级统计上报,乡(镇)、林(草)等部门审核,农业农村局汇总,我市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自补部分第二批追加面积为962696.01亩,补贴标准为8.42元/亩,共计补贴资金8,105,900.41元。
现将补贴信息予以公示,望社会予以监督。
附件:2024年追加第二批8.42元耕地地力补贴面积及补贴资金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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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