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黑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嫩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拟于2026年2月组织召开《嫩江市供水、污水价格听证会》,现对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到会人员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和新闻媒体的名额
(一)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名额共设20名。其中消费者代表8名;经营者代表2名、利益相关方、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代表10名。
(二)旁听人员2人。
二、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的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以及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二)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或者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
(三)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聘请。
(四)旁听人员采取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报名,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方式产生,额满为止。
(五)听证会记者席由市发展和改革局邀请市内新闻媒体参加。
三、听证会参加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
(三)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听证会第二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性别和职业等)。
(五)保证准时出席听证会,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六)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方不得以消费者的身份报名。
四、具体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请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能够提供证明本人身份的相关有效证件。
(二)报名时间:2026年1月12日—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三)报名地点:政府大楼415室。
联系人:顾云飞
联系电话:0456-7548750(工作时间接听)
特此公告
嫩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