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嫩江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3—2035年)
环境影响公众参与信息公告(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黑龙江嫩江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黑龙江嫩江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3—2035年)
规划范围:黑龙江嫩江经济开发区包括嫩江片区和九三片区两部分,规划总面积为11.07km2。嫩江片区位于嫩江市嫩江镇富嫩铁路线以东,总面积为9.83km2;九三片区位于九三分局局直南部,总面积为1.24km2。
产业发展方向:黑龙江嫩江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方向为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商贸物流产业、食品制造产业、专用设备制造产业、低空经济产业、生物经济产业和科技信息产业。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规划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为:
https://pan.baidu.com/s/1uNOnr0z1vRBJtNUEpWsvyA 提取码:d5kq
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纸质报告书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人联系。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本规划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寄信件、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将意见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法
单位名称:黑龙江嫩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0456-7590004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法
环评单位:哈尔滨东隆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方式:18045139882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黑龙江嫩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