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明晰矿区权属范围,保障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嫩江市辖区内3宗新立采矿权矿区范围予以公告。
一、公告内容

二、有关要求
1.采矿权人须严格按照公告矿区范围依法开采,不得超越批准范围作业。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破坏矿区范围及相关设施。
3.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告期30日(自然日),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嫩江市自然资源局反馈。
三、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
电话:0456-7504007
地址:嫩江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与生态修复股(208室)
嫩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