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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嫩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嫩江市第二殡仪馆墓地价格听证会的第一次公告

2026/03/13 1.4w 阅读 343 点赞

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黑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经政府同意,嫩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拟于20264月组织召开《嫩江市第二殡仪馆墓地价格听证会》,现对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到会人员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和新闻媒体的名额

(一)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名额共设20名。其中消费者代表8名;经营者代表2名、利益相关方代表1名;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代表9名。

(二)旁听人员2人。

(三)听证会设记者席1个。

二、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人员的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以及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二)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或者由发展和改革局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

(三)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发展和改革局请。

(四)旁听人员采取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报名,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方式产生,额满为止。

(五)听证会记者由发展和改革局邀请内新闻媒体参加。

三、听证会参加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本常住户口,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

(三)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听证会第二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性别和职业等)。

(五)保证准时出席听证会,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六)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方不得以消费者的身份报名。

四、具体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请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能够提供证明本人身份的相关有效证件。

(二)报名时间:2026316日—3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三)报名地点:政府大楼412室

联系人:朱春颖联系电话:15663702493

顾云飞联系电话:13555227856

特此公告

嫩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313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