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河市
政策通知公告

黑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生态环境问题监督举报渠道的公告

2026/04/03 1.2w 阅读 292 点赞

为切实解决当前农村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办好涉及农村生态环境的民生实事,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保障群众生态环境权益,现向社会公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生态环境问题监督举报渠道,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

一、举报范围

1.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污水存在乱排乱放,污染村庄沟渠、坑塘、河道、水源地、农田及周边环境等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运维管理不到位,存在擅自停运、弄虚作假、敷衍运维等情况的问题。

3.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监管缺位、整改不力的问题。

4.其他影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破坏农村人居环境的水污染及环境管理问题。

二、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456-7534058(工作日8:30—11:30,冬令时13:30—17:00、夏令时14:00—17:30)

举报邮箱:hbj1614@163.com

来信(来访)举报:黑河市嫩江生态环境局。

三、相关要求

1.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干扰正常工作。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我局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严禁打击报复举报人。对泄露信息、打击报复行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3.对收到的有效线索,我局将及时核查处置;涉嫌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让我们携手共建天蓝、地净、水清的美丽嫩江,共同守护农村生态环境!

特此公告。

黑河市嫩江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