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当前农村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办好涉及农村生态环境的民生实事,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保障群众生态环境权益,现向社会公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生态环境问题监督举报渠道,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
一、举报范围
1.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污水存在乱排乱放,污染村庄沟渠、坑塘、河道、水源地、农田及周边环境等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运维管理不到位,存在擅自停运、弄虚作假、敷衍运维等情况的问题。
3.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监管缺位、整改不力的问题。
4.其他影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破坏农村人居环境的水污染及环境管理问题。
二、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456-7534058(工作日8:30—11:30,冬令时13:30—17:00、夏令时14:00—17:30)
举报邮箱:hbj1614@163.com
来信(来访)举报:黑河市嫩江生态环境局。
三、相关要求
1.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干扰正常工作。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我局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严禁打击报复举报人。对泄露信息、打击报复行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3.对收到的有效线索,我局将及时核查处置;涉嫌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让我们携手共建天蓝、地净、水清的美丽嫩江,共同守护农村生态环境!
特此公告。
黑河市嫩江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