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批复事故调查报告后一年内,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的有关规定,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和《黑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暂行办法》要求,嫩江市安委办成立由嫩江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的评估工作组,对嫩江市建边农场“7·14”一般车辆伤害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有关情况如下:
一、检查评估目的
(一)检查评估是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一次“回头看”,有利于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二)检查评估是对事故发生单位的一次针对性、个性化监督检查,有利于以问题为导向,推动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更好落实。
(三)检查评估是对事故调查处理阶段提出的整改措施针对性和有效性的一次检验和校正,有利于倒逼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质量提升。
(四)检查评估是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一次监督,强化责任追究。
二、检查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按照事故“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2026年4月7日,嫩江市安委办成立了由嫩江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的评估工作组,以《嫩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嫩江建边农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7·14”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嫩市政发〔2025〕119号)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以及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了检查评估工作方案,针对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要求,梳理出行政处罚落实情况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两大方面作为主要评估内容。检查评估组采取调阅相关部门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整改措施和行政处罚落实情况。收集相关材料,总结评估结果,形成《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评估报告》,完成评估工作。
三、责任落实情况
1.嫩江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市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批复,依据法定程序对事故企业和事故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对黑龙江省农垦恒源工程建筑有限公司作出了罚款人民币壹佰零壹万元(1,0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黑龙江省农垦恒源工程建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王志田作出了罚款人民币叁万捌仟肆佰叁拾捌元陆角贰分(38,438.62元)的行政处罚;对黑龙江省农垦恒源工程建筑有限公司嫩江建边农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项目经理高波作出了罚款人民币捌仟肆佰叁拾陆元陆角贰分(8,436.62元)的行政处罚;对黑龙江省农垦恒源工程建筑有限公司嫩江建边农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现场负责人魏巍作出了罚款人民币玖仟肆佰伍拾陆元贰角(9,456.20元)的行政处罚;对黑龙江省农垦恒源工程建筑有限公司嫩江建边农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项目安全员何敬忠作出了罚款人民币玖仟肆佰伍拾陆元贰角(9,456.20元)的行政处罚。事故企业和事故责任人已将罚款上交到指定账户。
2.中共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九三分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金明宇批评教育处分;中共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建边农场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张冬秋谈话提醒处分;中共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建边农场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国红诫勉处分。
四、事故整改防范措施和成效
(一)事故企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企业黑龙江省农垦恒源工程建筑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底完成黑龙江建边农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工程,后续未在嫩江行政区域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二)部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项目建设单位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建边农场有限公司,切实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查找生产安全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故。一是在企业内部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管理区、幼儿园、医院等公司二层机构、外包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截至目前,共排查出问题隐患16项,整改完成16项。二是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厘清、明确部门与企业安全生产职责,完善机制,堵塞漏洞,建立科学合理的问责机制。三是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将外包及第三方施工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演练、现场安全管理及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三方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四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警示教育宣传活动3次,参加人数100余人次。
五、检查评估效果
检查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认为,有关部门能按照市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认真梳理,查找不足,逐条逐项落实整改,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均被采纳和落实。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全部整改,总体安全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
六、存在问题
一是工程承包方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低,对安全生产隐患见怪不怪,习以为常,只要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就觉得安全生产事故离自己很远,不会用事故教训来警醒自己,缺乏安全意识。
二是事故发生地为建边农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建设项目由农垦分公司自行管理,农垦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缺乏专业能力,难以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
七、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警示教育。开展全员安全再培训,重点学习法规、操作规程、风险辨识、事故案例。持续加强对从业人员尤其是施工、外包单位安全培训教育,新员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转岗、复工人员重新培训。选取同行业典型事故、违章事故案例进行剖析,用事故教训警醒员工。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事故通报学习,让员工直观认识违章危害。
二是按法规标准配齐安全管理机构及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满足岗位履职需求。全面提升安全管理人员专业能力,实现持证上岗、规范履职、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建立安全管理人员培养、考核、激励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管理工作持续稳定运行。
嫩江市建边农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二标段“7·14”一般车辆伤害事故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评估组(应急局代章)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