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调〔2017〕4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要求和部署,为加强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普查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黑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郝会龙副省长
副组长:马立新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平省环保厅厅长
葛新省统计局局长
成员:鲁峰省发改委副主任
杜毅省工信委副主任
高庆国省公安厅副厅长
陈佩钢省财政厅副厅长
李雷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林奇昌省环保厅总工程师
杨春青省住建厅副厅长
张志权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邢志广省农委副主任
胥信平省水利厅副厅长
单玉华省地税局巡视员
赵恩泽省工商局副局长
韩岩省质监局总工程师
孙文志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王从基省农垦总局副局长
张维铎省森工总局工会主席
沙育超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李兴伟省国税局副局长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环保厅总工程师林奇昌兼任。
三、主要职责
负责领导和协调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日
吴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