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黑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发布《嫩江市出租汽车运价标准价格听证会》的第二次公告。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7月3日上午9:00点
地点:嫩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七楼会议室(嫩兴路366号)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经相关部门和有关组织推荐,听证会参加人共20人。
1、消费者代表8名(相关部门、消费者协会推荐,召开会议时,消费者代表缺席由旁听人员补充),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列):孔微福(嫩江市福美华珠宝)、刘萍萍(黑龙江省天润百姓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冯津岭(家家好超市)、刘军(李八哥成都火锅)、刘威(嫩江市北方食品有限公司)、宋海龙(隆盛源汽车)、郑玉环(黑龙江广源商贸有限公司时代商业分公司)、袁媛(王子主题宾馆)
2、经营者代表4名:(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列):于宝富(出租车驾驶员)、王勇江(出租车驾驶员)、田野(嫩江市宏利出租车有限公司)、王晓燕(嫩江市宏瑞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
3、相关利益部门代表1名(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名单如下:沈海杰(嫩江市公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4、相关部门代表6名(由相关部门推荐),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列):田华(市政协)、关宏梅(市政府办)、刘晓琪(市监局)、范志宏(纪监委)、张玲(市人大)、蒋智彬(市委办)
5、专家学者1名(由相关部门推荐):孔祥省(中级职称)
6、旁听者代表2名(由相关部门推荐),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列):邵凤阳(嫩江市客运总站)、蒋俊(嫩江市道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三、听证会听证人名单
嫩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陈之勇、李树新、王洪宇
嫩江市交通运输局:郑国锋、印兆臣
四、听证方案要点
综合考虑城区现状,结合《嫩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适用范围为东至栗象产业园、西至嫩兴路与嫩江江堤交汇处、南至公安小区、北至全民健身中心。
(一)基价里程
出租汽车基价里程均为3公里。
(二)基本租价
出租汽车基价为5.00元(遵循同网同价原则,新能源车基价统一执行为燃油车基价+燃油附加费后价格)。
(三)里程租价
计费方法:不超过基价里程的按基本租价收费;超过基价里程3公里后,加收每公里计程租价,计程租价为1.50元/车.公里。每0.5公里为一个计费单位(尾数不足0.5公里按0.5公里计费)。计价标准以元为单位,不足0.5元不计费,超过0.5元进为1元。结算时,除路、桥通行费由乘客单独支付外,费用均计入计价器一并收取。
(四)夜间服务费
夜间24时至次日零晨5时,夜间服务费每运次加收2元。
(五)燃油附加费
燃油附加费仍按原嫩政发【2019】9号、嫩价字【2019】2号文件执行。
(六)空驶费
单程载客6公里以内不收空驶费,超过6公里(不含6公里)其超过部分按每车公里计程租价加收30%空驶费。往返载客乘客应当提前告知,不收空驶费。
五、听证会其他事项
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新闻记者持记者证,于2025年7月3日上午08时45分前入场完毕。咨询电话:顾云飞13555227856(工作时间接听)特此公告。
嫩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