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朋友,你们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为使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向公众进行网络信息发布。欢迎相关单位、团体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本次公示提供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嫩江市鲁豫养殖专业合作社)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齐齐哈尔市灵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咨询本项目的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报告详见附件2。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意见。主要事项包括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的意见和看法,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以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表格样式详见附件1。公众如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公众意见表中填写。
4、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或通过电话方式联系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嫩江市鲁豫养殖专业合作社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嫩江市七星泡农场
联系人:何瑾
联系电话(座机):0456-7882456
评价单位:齐齐哈尔市灵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欣豪尚品10号楼
联系人:孙静晨
联系电话:13845287871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信息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