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严格控制在耕地上种植人参的通告

2025/10/31 1.1w 阅读 137 点赞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论述,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根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现就嫩江市严格控制耕地(农用地)种植人参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按照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以下耕地严格控制种植人参,一经发现立即责令整改。逾期不改的,不予发放粮食生产相关补贴,依法依规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追究法律责任。

(一)三调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

(二)一般耕地中已经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区域和已经谋划准备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区域;

(三)一般耕地确需种植人参的,按《粮食安全法》规定,应由乡镇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实施前村集体或乡镇政府应履行占用耕地“占补平衡”。

二、各乡镇村屯、林场要根据实际情况,坚持疏堵结合、稳妥化解,建立台账,有序退出,属地单位要与实际种植者签订退出协议书,实际种植者要在规定时限内退出恢复耕地原状。

三、属地单位要督导已退出人参地的土地发包户,自行出资对退出的耕地进行恢复土壤地力。恢复土壤地力的标准和要求,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

四、严禁毁林种参,严禁林地内种植人参。在工作上不能放松,时刻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打击毁坏种参违法行为。严禁非法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参,林草、自然资源等部门要严厉打击,涉及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各乡镇村屯、林场要发挥属地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田长制”“林长制”作用,加强动态巡查检查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整改。即日起,全面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工作,严肃追究肆意流转耕地种植人参行为。

六、依法依规依纪查处各乡镇村屯、林场工作人员履行耕地保护职责不到位、参与违规种植人参等行为,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联系电话:19004565168

市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456-7524448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456-7524114

市林业和草原局,联系电话:0456-7533238

特此通告。

嫩江市公安局

嫩江市自然资源局

嫩江市农业农村局

嫩江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0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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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