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开发建设工作,促进嫩江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和自愿参与原则,根据《嫩江市经济适用住房配售实施方案》等规定,在嫩江市市区范围内公开征集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开发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嫩江市市区范围内注册成立,且自愿参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开发建设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征集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三、征集要求
1.执行《嫩江市经济适用住房配售实施方案》。
2.2025年计划集中配建(委托代建)经济适用住房300套,项目总建筑面积应不低于10万平方米(含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现房配售。
3.经济适用住房规划设计和建设必须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性标准,采取竞标方式优选规划设计方案,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做到在较小的套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
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为二级或二级以上,开发企业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满足一定车位配比;
6.优先选择能够开发建设高层整栋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四、建设工期
自2025年起至2026年8月20日。
五、报名方式
有意愿参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现场送达资料的方式报名。
报名地址:嫩江市嫩兴路96号房屋租赁保障服务中心二楼
报名邮箱:njsfbzx@163.com
联系人:孟祥波
联系电话:13234566216、0456-6163188
六、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说明,企业信用记录。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七、征集程序
1.提交报名资料。有意愿参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公示时间内,提供报名相关资料;
2.实地考察项目。市住建局相关人员对初步筛选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实地勘察,确定是否纳入征集范围,并择优选聘。
嫩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