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对15吨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受理,并于2026年7月21日-2026年7月27日进行了受理公示,未收到不同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决定的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8日-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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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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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全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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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5吨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 |
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龙门农场场部 |
黑龙江省北安农垦贵龙供热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冠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在现有锅炉房北侧新建一座建筑面积400m2的锅炉房,根据现有10吨燃煤锅炉实际供热效果对锅炉吨位进行调整,建设1台10.5MW生物质热水锅炉。 该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68.89万元,环保投资比例45.9%。 |
施工期: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施工扬尘以及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等。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围挡;粉性建筑材料(如砂石等)应当采取封闭、遮盖等有效防尘措施;建筑材料运输车要用苫布盖好;现场装卸产生扬尘的物质应当采取湿式作业等有效防尘措施。 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主要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以及施工机械和车辆的冲洗废水等。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施工作业产生的废水沉淀后用于场地内洒水抑尘,不外排。 噪声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施工各阶段施工设备噪声、运输车辆交通噪声等。施工过程中要做到文明施工,施工机械要采取减振措施,使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的施工设备圆锯等必须封闭使用或四周加设隔声屏障,杜绝夜间施工现象。采取上述措施,施工场界噪声能够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值。 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包括拆除工程建筑垃圾、建设工程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避免随意堆放。 运营期: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灰渣库为密闭空间,燃料由运输车拉运至厂内燃料堆场,燃料为生物质大包,暂存过程采用苫布苫盖及利用现有防风抑尘网,除尘灰及灰渣采用密闭车厢拉运。SNCR脱硝器脱硝、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现有45m高烟囱(DA001)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水环境保护措施:锅炉排水、软化系统产生的废水暂存于锅炉房内暂存池,沉淀后用于冲渣及锅炉房内抑尘,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员工,原有员工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 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交由厂家回收;灰渣、布袋收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设备每年运行前委托检修单位进厂维修,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等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点,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无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