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4〕4号)、《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关于做好2024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经综)函〔2024〕55号)和《黑龙江省2024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黑农厅函〔2024〕781号)等文件要求,由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自主申报,嫩江市获得项目资金34万元。
现将项目资金信息予以公示,望社会予以监督。
嫩江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指导总站
监督举报电话:0456-7525800
嫩江市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456-7522747
附:2024年嫩江市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资金分配表
嫩江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指导总站
2025年1月26日
祁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