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嫩江市自然资源局巡查中发现2处砂石料。
第一处位于嫩江农场第八管理区原六队的西南1公里处的黄沙土,第二处位于嫩江农场第三管理区原22队东500米处的山皮石。
因无法完全查明当事人,根据相关规定现对该批矿产品予以公告认领。
矿产品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矿产品归其所有的证明材料到嫩江市自然资源局认领,逾期未认领的或提供矿产品合法来源证据材料不足的将认定为无主矿产品,嫩江市自然资源局将对其依法依规处置。
特此公告。
嫩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日
祁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