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嫩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嫩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黑龙江嫩江经济开发区
项目概况:新建一座10000m3/d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黑龙江嫩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信地址:嫩江市嫩江镇清江路188号
联系人:王海洋
联系电话:13945734244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齐齐哈尔市泰信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凤凰汽配城49栋商服第107号至109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874838919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表格样式详见附件1。公众如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公众意见表中填写。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寄送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建设单位:黑龙江嫩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