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农〔2026〕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安排的批复公告如下:
一、爱辉区冷水鱼加工项目,产业发展类,建设速冻库、洁净车间、普通车间共2931平方米,计划使用资金1885万元,其中,其中,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905万元,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开发式帮扶任务)980万元。
二、爱辉区坤河乡黄旗营子村冷水鱼特色产业项目,产业发展类,建设净化车间、生产车间、仓储间、冷库、加工设备及生产辅助设施,计划使用资金1355万元,其中,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357万元,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开发式帮扶任务)980万元。
三、按不超过中央资金2%的比例提取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管理费(中央)45万元,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四、按不超过省级资金5%的比例提取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管理费(省级)26万元,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五、张地营子乡张地营子村烘干塔项目,产业发展类,建设连续式粮食烘干塔,计划使用开发式帮扶任务方向资金185万元。
六、瑷珲镇外二道沟村道路及边沟硬化项目,基础设施类,道路硬化3500平方米,边沟硬化1530米,计划使用开发式帮扶任务方向资金180万元。
七、瑷珲镇外三道沟村边沟硬化项目,基础设施类,边沟硬化580米,计划使用开发式帮扶任务方向资金23万元。
八、瑷珲镇头道沟村边沟硬化项目,基础设施类,边沟硬化6000米,计划使用开发式帮扶任务方向资金220万元。
九、瑷珲镇头道沟村边沟硬化项目,基础设施类,边沟硬化6000米,计划使用开发式帮扶任务方向资金110万元。
十、坤河乡黄旗营子村晾晒场项目,基础设施类,新建晾晒场1100平方米,计划使用开发式帮扶任务方向资金38万元。
十一、跨省务工交通和务工生产奖补项目,1.对跨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每人每年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800元(实际往返一次交通费不足800元的据实补助); 2.对跨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省内稳定就业2个月以上(不含公益岗位)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且家庭能够自主发展生产经营的,给予生产奖补,其中跨省就业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省内就业每人每年补助500元。计划使用开发式帮扶任务方向资金7万元。
十二、小贷贴息项目,为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小额贷款全额贴息,计划使用开发式帮扶任务方向资金1万元。
十三、雨露计划项目,为全区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发放助学补助,计划使用开发式帮扶任务方向资金10万元。
十四、公益岗补助项目,为脱贫人口公益岗位发放补贴,计划使用开发式帮扶任务方向资金97万元。
十五、按不超过中央资金2%的比例提取项目管理费(开发式帮扶任务)42万元,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十六、按不超过省级资金5%的比例提取项目管理费(开发式帮扶任务)91万元,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监督举报电话:12317、0456-6101710或0456-7208006联系人:车越、罗浩
受理单位:爱辉区统战事务服务中心、爱辉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黑河市海兰街139号
附件:1.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安排的批复
附件:2.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开发式帮扶任务)安排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