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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全省企业复工复业的紧急通知

2020/02/02 1.3w 阅读 315 点赞

黑政办明传〔2020〕5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坚决有力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延迟全省企业复工复业等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涉及保障城乡运转必需(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如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消杀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如食品生产、物流运输、超市卖场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二、企业复工复业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复业。对确因工作需要返回本省的人员,各地、各部门及所在企业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所在企业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本省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疫情防控全覆盖、不遗漏。同时应当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三、旅游、文化娱乐、九小场所等其他行业要依据国家及我省相关部门的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坚特稳字当头,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分类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效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确保社会平稳有序运转。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月29日

毕凌波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