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2023〕34号)、《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黑财农〔2024〕1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爱辉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结余资金安排的批复公告如下:
1.张地营子乡白石砬子村清雪车采购项目,采购清雪车1辆,计划投资27.5万元,基础设施类。
2.幸福乡长发屯村清雪车,采购清雪车1辆,计划投资27.5万元,基础设施类。
3.上马厂镇新曙光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采购清雪车1辆,计划投资27.5万元,基础设施类。
4.坤河乡新民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采购清雪车1辆,计划投资27.5万元,基础设施类。
5.坤河乡黄旗营子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采购清雪车1辆,计划投资27.5万元,基础设施类。
监督举报电话:12317或0456-6105838
联系人:车越
受理单位:爱辉区统战事务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黑河市海兰街139号
附件: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结余资金安排的批复